第三节 努力践行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政治本色
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政治本色,也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根本要求。它深刻揭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
从我们党的奋斗历程可以看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建立以来始终坚持的根本宗旨,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特征,是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始终坚持的一贯思想和实践。党80多年来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实践,都是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实践。特别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今天,尤其需要广大党员和党的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勤政廉洁,真抓实干,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我们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江泽民2001年在“七一”讲话中指出:“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这里提出的“既得利益”问题,是我们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必须认真对待的。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建党以来,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而奋斗。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正是由于我们党始终坚持了这一条,所以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
历史表明,不少剥削阶级的政党或政治集团,在执政以后就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极力攫取本阶级、本集团和执政官员个人的私利,结果形成了一个欺压人民、侵害人民利益的既得利益集团。更为触目惊心的是,像苏共这样的老党、大党,也由于没有正确处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最后失去了执政地位。这说明,不论是资产阶级政党还是工人阶级政党,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权力,以权谋私,维护既得利益,这样的党是注定要灭亡的。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党的本质特征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党的一切工作,都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江泽民同志指出:“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最广大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他一再告诫全党研究历史发展和社会兴亡的规律,充分认识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性。我们党坚持“三个代表”的要求,最根本的就是坚持执政为民。
一是情为民所系。人民利益的大与小,是辩证的统一。抓住大的,也不能丢了小的。从国家整体看来是小的事情,对于具体的每一个老百姓来说,很可能就是一件大事。所以,我们注意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纲领、方针、政策来实现人民利益的同时,还必须注意这些路线、纲领、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问题。仅有好的政策,不能真正付诸实施,或者在实施中走了样,那同样达不到代表人民利益的目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在不同的领域、岗位、层次上参与治党治国的。忠于职守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和纲领,善于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不能中途截留、偷工减料,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广大干部直接面对着广大群众。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主要是通过我们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联系来实现的。所以,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牢把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记在心头,坚持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认真切实地关心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想得细一点,做得实一点。不要把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当作一个空洞的口号。对于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和强烈的问题,更该认真对待,切不可麻木不仁,熟视无睹,或者互相推诿,拖延不决。
二是权为民所用。在执政的条件下,要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必须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年,有个美国记者曾问毛泽东:“你们办事,是谁给的权力?”毛泽东回答:“人民给的。人民要解放,就把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能够忠实为他们办事的人,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我们党是受人民委托执掌国家大权的。这种权力,来自于人民,归根到底属于人民。
近些年来,有些地方的党员干部由于作风漂浮,主观武断,做出了不少错误的决策,结果不仅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严重的还引起各种社会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针对这类现象,必须大力倡导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领导者和决策者要总揽全局,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决策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们的群众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群众路线是党在长期的斗争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按照群众路线的要求,制定政策措施,决定重大事项,务必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反复进行比较、鉴别和论证。要拓宽民主渠道,实行民主决策,根据法律和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使多数人的意见得到充分的表达和体现。
三是利为民所谋。人民利益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它既可以是柴米油盐之类的实际生活问题,也可以是整个国家建设的宏观问题。国泰民安,国强民富。作为执政者,只有首先把国家治理好,保证国家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迅速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人民群众才能得到最大的实惠,实现最大的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条,不是孤立地存在,而是与前两条,即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三个代表”作为一个整体,进一步指明了我们党建党治国的战略思路。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大力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发展。党的一切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都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归宿。
四是难为民所解。人民是个整体概念。人民内部也有不同的群体,不同的利益要求,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发生矛盾。特别是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利益调整的过程。如何通过这样的调整,既激发动力和活力,又保持平衡、稳定和有序,是一个需要有很强的艺术性来进行的工作。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水平和能力。要善于统筹兼顾,顾全大局,维护国家、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立足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高度的责任感,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反对形形色色的地方保护主义和违背党的政策的行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善于发现矛盾,及时把矛盾控制和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用妥善的方法解决矛盾,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化解矛盾,防止矛盾的扩大。
(三)共产党员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入党为公还是入党为私,这是区别真共产党员还是假共产党员的重要标志。共产党员从入党那天起,就要把自己与党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根本目的,为党的纲领、路线和宗旨而奋斗。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为公就是为国家和为人民的利益着想,就是为人民服务。共产党员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要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只有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那种遇事先替自己打算,处处考虑自己得失的人,是不配做共产党员的。每一个要求入党的人,在入党动机上,首先要明确自己入党是为了什么,是为公还是为私。
共产党员应如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呢?
第一,共产党员必须正确对待权力。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经过长期斗争考验形成的,它是中国革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各族人民在为解放自己的长期斗争过程中做出的郑重选择。但这同时也说明,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人民群众掌握政权,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它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正确对待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绝不允许以权谋私。
正确地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成长进步,更为重要的是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进一步巩固执政党的地位。在过去艰苦的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正是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才赢得了亿万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信任,才取得中国革命事业的伟大胜利,党才取得了执政地位。党执政后,正确地对待权力,是党员领导干部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顺利应付权力考验的第一步。
第二,共产党员必须坚决反对权力腐败,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
正确对待权力,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求党员干部坚决反对权力腐败。我们党是任何敌人都压不倒、摧不垮的,但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遏制,党就会丧失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要头脑清醒,居安思危,绝不能麻木不仁。一定要把反腐败斗争当作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头等大事,抓出成效,取信于民。根治腐败最有效的措施是加强对公共权力的法制规范,包括党纪党规的规范,从更积极建设的角度说,党员干部本身应该加强自律,加强党性修养,主动地拒绝腐败。
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意味着党内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该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都应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就要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这是关系党的执政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全局的大问题,必须引起党员干部的重视,绝不允许党内出现代表特殊利益阶层的利益集团。
第三,共产党员必须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正确对待权力,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落实在行动上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党的这种性质和历史使命,决定了党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权。当好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准则,是党性的集中表现。
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是共产党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保证。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作为执政党,不仅在夺取政权和困难的时期想起群众,在取得政权、事业发展以后,更要重视群众、依靠群众。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群众和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实际和群众的要求。
二、正确处理好四大关系
为了在新世纪新阶段更好地坚持党的宗旨,每个共产党员还应该正确处理好四大关系。
正确处理物质利益与理想信念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讲物质利益,也就是要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使各种经济活动与物质利益挂起钩来,根据经济效益给予经济上的奖励或惩罚,从而促使个人或单位从切身利益上关心实际生产成果,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但与此同时,我们还要讲职业道德,讲精神文明,作为共产党员,要牢牢记住自己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必须具备崇高的自我牺牲精神,为整个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尽职尽责。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票子、房子、车子应有尽有,但精神上却十分空虚,可见人生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精神生活。作为普通公民要想有丰富充实的人生,必须有精神上的追求,更何况共产党员呢!共产党员倘若一味追求物质利益,奉行“前途前途,有钱就图;理想理想,有利就想”的实用主义哲学,去干损人利己、巧取豪夺等违法乱纪的事情,那就完全违背了党的宗旨。在精神生活领域里,不能以“党员也是人”或“党员也是公民”为衡量尺度,使党员混同于一般社会成员,使群众认不出周围的人中谁是共产党员。尤其是生活在商品社会的今天,党员更应该摆脱斤斤计较、患得患失、只讲个人实惠不讲崇高理想信念的个人主义的束缚,应该把个人的物质利益融进集体、国家利益之中,努力使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扎根在现实生活的土壤上。
正确处理商品交换原则与党性原则的关系。商品交换原则即等价交换原则,它是经济活动中的一条基本规律。这一原则只适用于经济活动领域,如果把它推而广之,超出其适用范围,当做一条普遍规律,运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就会造成整个社会生活乃至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混乱状态。各个领域都有自己的规范原则。在社会生活中有道德原则、法律原则。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有党性原则,如党的纪律、民主集中制、根本宗旨、理想信念等,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只能按照这些党性原则办事。有的同志认为,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改革开放,讲党性还有什么实际意义?这完全是一种误解。共产党员要用党性来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建立,同时要用讲党性来抵制市场活动中的消极因素,使这一新的经济体制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要坚决防止权利商品化,坚决防止把等价交换原则引入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
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但是,有时也会有矛盾。共产党员和要求进步的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必须正确处理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就个人利益而言,每个共产党员都需要物质享受,都希望过上幸福的生活。都应该通过诚实的劳动使自己富裕起来,这是党的政策允许和鼓励的。就国家和集体利益而论,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是最根本、最长远的利益,只有国家和集体富强起来,个人利益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因此,当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在不放弃个人利益就不能保证国家或集团利益的情况下,作为共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应当无条件地放弃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决不能把个人利益置于国家、集体利益之上,更不能靠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来获取个人利益。
正确处理按劳分配原则与奉献精神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是与我国现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相适应的。对我国这一现行分配政策,作为共产党员,无疑要带头贯彻执行。比如,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劳动,根据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取酬,多劳多得,领取相应的工资、奖金,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共产党员毕竟具有双重角色,既是社会成员,又是共产党员。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讲:一个共产党员,第一,他是普通人;第二,他是普通人中的先进分子。因此,党对党员的要求不能只满足于坚持按劳分配原则,还应该有无私奉献精神。对共产党员的无私奉献精神有两个基本要求:第一,要努力为社会贡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而不是斤斤计较个人利益的得失,不是给多少钱干多少活的“等价交换”、“按酬付劳”。第二,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民族利益、集体利益、他人利益发生矛盾时,要勇于牺牲个人利益。
总之,共产党员不要做金钱的奴隶,要经得起物质诱惑的考验,经得起市场经济的考验。要坚持好党的宗旨,归结一点,就是要强化党员做人民公仆的意识,才能真正做到自觉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身体力行地去实践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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