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
一、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共产主义像一座光芒四射的灯塔,指引鼓励着一代代有志之士奋勇向前、自强不息,甚至不惜为此付出鲜血和生命。但由于历史和现实条件的限制,我们不能迅速达到理想的彼岸,还必须经过社会主义这座坚固的桥梁。马克思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论,考察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历程,把共产主义发展阶段分为“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现实国情相结合,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这充分反映了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这是我们逐步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基础和前提。
1.初级阶段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国情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依据,从历史前提看,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不是脱胎于资本主义社会,而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较长,又遭受到差不多所有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越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历史阶段直接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正因为如此,我国的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必须经历一个初级阶段,去实现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从现实情况看,我国是在旧中国留下的“一穷二白”的烂摊子上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过几十年的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文化有了巨大发展,但是,国家仍未摆脱落后状态,生产社会化程度很低,商品经济和国内市场很不发达,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生产力的落后,决定了生产关系的不成熟和上层建筑的不完善,决定了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高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很不充分。这一切都说明,我国目前还没有走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和基本特征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于初级阶段。第一层含义是从社会性质来说的,强调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层含义是从现阶段生产力状况来说的,强调我们必须正视而不能超越初级阶段。这两层含义相互联系,缺一不可。从社会性质来说,我国社会已是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最根本标志。建国后经过三大改造,到1956年底我国已经建立起具有一定发展程度的社会主义物质基础。随着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消灭,与一定的社会主义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也就是说,我国社会已经具备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因此,我们必须明确肯定,我国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仍处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要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历史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一是生产力不发达。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不发达生产力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重要的标志。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不仅在整体上呈现相对落后性,12多亿人口,9亿在农村,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在内部结构上呈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一部分现代化工业同大量落后于现代化水平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工业同时存在,一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同广大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同时存在,少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技术同普遍的科技水平不高、文盲半文盲还占人口近1/4的状况同时存在。生产力不发达,是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原因。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落后和发展不平衡,决定了生产关系形式的多样性,不仅存在多种形式的公有制,而且存在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商品经济不发达,市场经济的发展还不成熟,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还占相当比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还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还不完善。在上层建筑方面,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必需的一系列经济文化条件还不充分,封建主义残余、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在社会上还有广泛影响,并且经常侵袭党的干部队伍和公务员队伍。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确立,表明我们党是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统一者
坚持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辩证统一,是我们党在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得到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认识。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但是,建立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需要很多必要的条件。在实践中,共产主义目标必须通过一系列具体的阶段来实现。对不同国情、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来说,实现共产主义需要经历多少个历史阶段,每个阶段需要经历多长时间,是不可能相同的。这种差别是由各国的生产力发展程度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较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生,在这个基础上,他们把实现共产主义的进程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和它的高级阶段。列宁结合俄国的实际,明确把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称作社会主义阶段,还使用了“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发达的社会主义”等概念。中国共产党人在80多年的伟大历程中深刻认识到,必须正确处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辩证关系。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也叫中国共产党,最高奋斗目标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但现实的奋斗目标则是为新民主主义而奋斗。今天的情况也有很多相似之处。我们不会放弃共产主义最高目标,但是在新的百年里,以至在今后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我们所要努力奋斗的并不是去想方设法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的问题,而是集中精力建设、巩固和发展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问题。如果我们只是谈共产主义的理想而忽视了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努力奋斗和勤勉工作,我们就不是当代真正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战士;如果我们因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就放弃了对共产主义理想的追求,我们同样不是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战士。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是如此有机地辩证统一于一代又一代共产主义者的奋斗实践中,唯其如此,无数党的优秀儿女才义无反顾地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脚踏实地地实践着党的理想,在为目前的党的最低纲领或现实纲领的奋斗过程中,向着党的最高纲领迈进。
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勇于进行理论探索和实践探索,逐步形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条基本路线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规律,指明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道路。我们党把这条基本路线写进党章,对于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都坚持了这一规范的表述。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十七大修正的党章在论述党的基本路线方面作了一些充实和调整。十七大党章载明:“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使党的基本路线的表述更加全面。
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1)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了我们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了也不是社会主义。如果长期不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社会主义将失去它的光辉和吸引力。因此,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为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为将来进入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必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要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2)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了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存在着种种矛盾。阶级矛盾由于国际国内因素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但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只有牢牢抓住这个主要矛盾和工作中心,才能清醒地观察和把握社会矛盾的全局,有效地促进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3)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依靠自己的发展,我们要通过发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4)尤其重要的是,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坚持党的先进性的根本体现。党章指出:“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抓紧时机,加快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做到效益好、质量高、速度快,努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我们党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发展中大国领导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能不能解决好发展问题,直接关系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党要承担起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就必须始终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项工作都要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为此,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 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紧紧把握住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就从根本上反映了人民的愿望,把握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就能使党的执政地位不断巩固,使强国富民的要求不断得到实现。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中国人民历史选择,是中国人民团结进步的牢固基础,是不可动摇的立国之本。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四项基本原则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才能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一个团结稳定的环境;才能保证全国人民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
3.坚持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有赖于体制的不断创新和完善。21世纪头2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富有活力的、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相适应,还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要加快发展,就必须坚持和深化改革。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开放包括对外对内的全面开放。要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更多更好地利用外来资金、资源和技术,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包括西方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勇于开拓,在实践中开创新路。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一系列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新思路,为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目标指明了方向。
我们要把“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过程之中。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集中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否则,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执政地位就丧失了物质基础;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丧失了根本,迷失了方向。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开放。改革开放不能动摇,不改革开放,党和国家就会失去活力。
三、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是对初级阶段理论的最重要的新贡献。
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有一个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明确的纲领。党的成熟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纲领的成熟。马克思曾指出,制定一个原则性的纲领,这就是在全世界面前树立起人们用来衡量党运动水平的里程碑。党的革命纲领,对内能起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团结全党、为共同目标而奋斗的作用,对外能起到号召群众、组织队伍、壮大革命力量的作用。由于各个时代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不同,党除了要制定最高纲领外,还要结合具体的历史条件制定出相应的具体纲领。党的“十五大”报告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规定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为全党和全国人民进一步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规律,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构成的基本纲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个方面的内容。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和政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的根本目的,是要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加强国家立法和法律实施工作,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对党员还要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就是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党的基本纲领所包含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是相互贯通、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我们的经济建设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经验;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供更有力的政治保证;我们的文化建设,为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我们的社会建设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这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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