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七)
2006-07-29
六、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不仅是经济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社会全面进步的过程。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大力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前进。
1.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丰富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思想。
四位一体布局的思想,是深刻总结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提出来的。早在新中国成立前,毛泽东同志就提出,我们不但要建设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中国,而且要建设一个文明先进的中国。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对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艰辛探索,在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建设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提出我国工业布局的思想,后来又提出要建设工业、农业、国防、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在探索中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建设布局的一系列新认识。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十三大确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五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任务。党的十六大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要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四位一体布局的战略思想更加明确,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和任务的认识,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
按照四位一体布局的要求,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协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共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经济建设为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物质基础,没有经济的发展,其他方面的发展就缺乏物质条件。政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政治保障,没有政治建设,就不可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就没有一个以健全法制为保障的发展环境,其他建设就不可能顺利进行。文化建设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没有文化建设,就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就不能形成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主流精神。社会建设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提供有利的社会条件,没有社会建设,就不能形成促进其他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
2.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紧密结合新的实际,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人民群众既享受发展带来的物质成果,又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切实改善党的领导,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原则,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最重要的是坚持好、发展好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我们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胡锦涛同志指出:“这个制度健康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顺利发展;这个制度受到破坏,人民当家作主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人民政协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要发挥人民政协团结各界、凝聚人心的作用,不断巩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联盟,不断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重大创造,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个制度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正确把握维护国家统一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之间的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发展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趋势和重要基础。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保障广大人民行使民主权利。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不仅要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要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加强立法工作,到二〇一〇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不断提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要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做好普法工作。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从中国国情出发,走自己的道路。世界上没有抽象的、一般的民主,民主从来都是具体的、历史的,是同一定的社会制度联系在一起的。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世界上一些发展中国家盲目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导致了严重的社会政治后果,这方面的教训我们一定要引为警戒。”只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才能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遵循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原则。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把加强对权力约束的制度建设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要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状况、经济发展、历史传统、文化结构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根本途径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于发展中国家,生存权、发展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我们尊重国际社会关于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但普遍性原则必须与各国国情相结合。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要根据我国的国情,把集体人权和个人人权,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统一起来加以推进。不断改善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不断提高人民享受经济、文化、社会权利的水平,保证少数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和特有的各项权利,保障残疾人的各项权利。
建立巩固的国防和现代化的军队,是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必须着眼国家安全和发展的战略全局,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又快又好发展。必须坚持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的根本性质和宗旨,着眼于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以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为战略目标,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以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威慑和实战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全面落实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要统筹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与军事斗争准备,统筹机械化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统筹诸军兵种作战力量建设,统筹当前建设与长远发展,统筹战略方向建设,进一步实施科技强军战略,着力推动军事理论创新、军事技术创新、军事组织体制创新和军事管理创新,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促进和带动军队现代化建设整体发展。要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积极探索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途径新方法,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
先进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胡锦涛同志指出:“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面对世界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我们要更好地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万众一心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就必须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断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着眼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不断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努力形成体现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体现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体现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理论指导、舆论力量、精神支柱和文化条件。
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一元化指导思想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想。要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着力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创造力、说服力、感召力。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努力建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
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凝聚亿万人民、鼓舞人们奋发进取的旗帜,是中国人民精神风貌的集中写照,是激发社会活力的强大力量。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进一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养公民良好的道德品质,切实抓好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教育,把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生动具体地纳入青少年成长的各个环节,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社会群体的思想问题,既要鼓励先进又要照顾多数,既要统一思想又要尊重差异,既要解决思想问题又要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发展健康向上、各具特色的群众文化。
要把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任务。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现代社会,宣传舆论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能不能做好宣传舆论工作,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兴衰,关系党的执政地位。要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引导舆论的本领,牢牢占领宣传思想阵地,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掌握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引导新闻媒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改进报刊、广播、电视的宣传,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增强吸引力、感染力。要重视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建设,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要着力营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良好氛围,着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着力营造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的良好氛围,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干部群众增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丰富健康的文化生活是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精神文化生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社会的文化生活质量。繁荣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事业,创作生产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产品,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的精神境界。各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都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努力宣传科学真理、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要根据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要求,不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要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要形成完善的文化创新体系,形成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要加强对外宣传,让中国的声音传向世界,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营造客观友善的国际舆论环境。
4.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对于推进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发展,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马克思、恩格斯在继承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勾画了美好社会的蓝图,指明了实现美好社会理想的正确途径。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我们党不断探索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毛泽东同志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理论,强调要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正确处理我国社会的一些重大关系。邓小平同志科学阐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江泽民同志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强调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为我们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正确认识、全面把握和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切实贯彻和体现。
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和必然要求。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营造平等竞争、共谋发展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要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大力营造鼓励创造、尊重创造、保护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支持人们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和其他方面的创新,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充满蓬勃的创造活力。
要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妥善协调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从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社会保障、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执法司法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逐步做到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够接受教育,都能够进行劳动创造,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生活,都能够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要同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同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更新社会管理观念,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要更加重视和善于发挥村民自治、社区自治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随着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我国社会出现了人民内部矛盾多发多样的状况。这是我国社会深刻变革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关键是要正视矛盾,提高解决矛盾的本领,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机制。要深刻分析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原因特别是深层次原因,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决依法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避免因决策失误和工作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和抱怨。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坚持依法办事、按照政策办事,既依法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又依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5.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积极因素
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帮助人们干好事业的良好社会环境,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其他社会阶层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民族问题始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做好侨务工作。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方针成功地付诸实践。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妥善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发展的问题,实施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确定了多项支持香港、澳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政策,努力保持香港、澳门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加强内地同香港、澳门在经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支持香港发展金融、航运、旅游、资讯等服务产业,保持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中心的地位,支持澳门发展旅游等服务业,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发展,不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在香港、澳门取得更大成功。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香港、澳门事务。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必须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胡锦涛同志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的四点意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要贯彻实施《反分裂国家法》,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同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这个主题,推动两岸关系朝着和平稳定的方向发展。推动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恢复两岸对话和谈判,加强与反对“台独”、主张发展两岸关系的台湾各党派的对话和交流。扩大两岸民间交流与往来,促进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密切两岸经贸关系,推动全面、直接、双向通邮通航通商,争取逐步建立稳定的两岸经贸合作机制;促进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依法保障台湾同胞正当权益,竭诚为台湾同胞服务。
来源:《人民日报》(2006-07-29第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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