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中提出的重大任务。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强调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等等,都是为了推进社会主义社会建设。”
胡锦涛
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时强调,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就是要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还强调要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我们党要为之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明确提出来,这在我们党历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是第一次。”
胡锦涛
总书记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全面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任务。”
胡锦涛
总书记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概括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个方面成为我们全面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内容的依据。关于这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他阐释说:“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他指出:“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胡锦涛
总书记指出: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二)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三)切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四)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五)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六)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七)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八)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九)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十)切实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胡锦涛
总书记强调,在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能否建设一个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和改善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
2005年2月2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上,又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发表讲话,提出要加强调查和研究,着力提高工作本领,把和谐社会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06年10月,党中央召开十六届六中全会,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就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切实贯彻好会议精神发表了重要讲话。全会通过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 作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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